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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秋我市幼儿园收费实行新标准


    

    据温州市城调队了解,今年秋季开始,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。新拟定的收费标准是物价部门以幼儿园办园成本为依据,结合财政投入,家长和园方的承受能力等多方元素核定的。各级日托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浮动,但幅度不能超过中准价的30%。
 

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新标准


 

项目

调整前

调整后中准价

1.保教费:省示范

220-240/·

630/·

市示范

200-220/·

570/·

市一级

160-180/·

------------

县一级

120-140/·

450/·

2.膳食费

75/·  (含点心)

110/·

3.代管费

80/·学期

80/·学期


  据统计,我市现有公办幼儿园52所。目前执行的保育教育费为2001年制定,其标准较低。由于教育经费的不足,我市幼儿入园普遍存在收取捐资费、赞助费等其他费用的现象。捐资赞助费高的多达2万元,低的也有数千元。在今秋各幼儿园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后,原来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费、赞助费、支教费等费用和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(周一到周五7:30~17:00)以开办兴趣班、特色班、实验班等为由产生的费用都不得收取。
    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,按照“不以营利”为原则,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,并持相关材料提前到同级教育、物价和财政部门备案。取得备案许可后,收费标准要予以公示,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变动。



 

 

温州城调队(价格处 金婵婵)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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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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